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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女职工(续问)
钟老师,专家们,谢谢您们百忙中抽空回答我们问题.我想续问怀孕期女职工那个问题,因为单位出具的是无法效率的书面协议文书,职工拒绝签协议,同时职工也提出补偿方式没有依法依规予以补偿,不接受.现单位说那就只有降薪,降至最低基本工资标准,请问单位此做法是否合理?(请问单位在那些具体变动操作范围内属于合法的,如换岗等请赐教)请问这种情况员工又应该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谢谢.
 
客服回复: 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女工三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女工三期为由降低其工资。调整岗位亦应协商一致。无法协商一致的,建议走司法途径。————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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