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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解除二
鍾老師:我們公司有一個員工是2001年進廠的,08年以後簽了兩次固定期限合同,現在第二次合同未到期,公司想解除合同屬於違法解除,但又勢在必行,經濟補償及賠償怎麼算才合法?需不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客服回复: 按《劳动合同法》处理。1、违法解除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1年1个月经济补偿金的双倍赔偿金。2、合同期限届满的,即按工作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计算其工龄,支付1年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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