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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
钟老师,公司有10几年的一线操作工,已签了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但却以小病小痛一直请长病假。被公司通知回来复工后,又以身体局部疼痛为由,拒绝一切手工劳动。生产部门不断抱怨,却没有方法处理。请问公司有什么理由可以跟此人解除劳动合同?
 
客服回复: 建议除要求本人提供病休证明以外,还应当要求提交门诊病历、原始收费凭证、门诊挂号单据等原始的资料;杜绝假病休证明,如发现有虚假的,即可根据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理,如构成严重违规的,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如该员工仍然需要停工治疗休假的,应计算相关医疗期,医疗期届满后,如其本人仍然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的,即可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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