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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工龄8年的员工,赔偿金如何算?
钟老师:我公司有一位员工2005年1月27日入职我司,08年后已经签订两次合同,第二次合同需要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现在公司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故属于违法解除。现在此员工的工资高于我们所在市人均工资的三倍,那我们需要支付多少赔偿金才算完成了法律责任才算合法?麻烦您们告知!谢谢!
 
客服回复: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者工龄支付双倍赔偿金。《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施行,根据第47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后的工龄的经济补偿金,实行“3倍封顶”,即如高于市平均工资3倍的,按市平均工资3倍计算。2007年12月31日之前的工龄,违法解除不存在“3倍封顶”,即该员工2005年1月27日-2007年12月31日的工龄,计3年,按其本人实际工资计算赔偿金。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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