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博士,您好!
请教您一个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
去年7月份公司D叫我我去面试,面试结果被录用了,由于某种原因我给回绝了,之后由于其它原因10月分我来到了公司E,今年公司D又给我打电话问我还有意向吗,我回复说“有”,之后就收到了公司E的offer,考虑还是想去公司D去发展,但是存在一个问题是:
1、我实际工作经历:
2004年7月-2009年7月 在公司A
2009年8月-2010年2月 公司B
2010年3月-2011年210月 公司C
其中公司A、C、D、E是汽车行业,公司B是风电行业,但是都是在做技术;
而去年我给公司D那边留的工作经历及“面试登记表”上把我以前的两个工作经历期限09年7月-10年2月(这一段是做的风电行业)和10年3月-11年07月(这一段做的是汽车设计),合并到一个公司了(公司C),即为09年07月-11年07月在公司C工作,也就是说去除了一个公司B(风电);主要是考虑自己在汽车行业的发展吗,呵呵。
2、而今年我又给公司D的电子版的简历上是没有写09年7月-10年2月(公司B)这一段的工作经历,即此段时间为空当,只是把2010年3月-2011年10月 在公司E的日期按实际写的,主要是考虑到诚信问题,及以后在公司D的长期发展,所以才实事求是的。
哎,当公司D给我发offer后我才想到这个问题,
请问如果我去报道了,要是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该怎么填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