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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偿金
钟老师您好!在劳动法中是有明确补偿金的。公司在用人的时候,可否在当年度内将补偿金直接先行发放?
客服回复
:
要根据地方性规定(特别法院的判案指导意见)判断,当然,如双方明确作出书面约定,每年年底将经济补偿金先行支付劳动者的,但又未变相减少劳动者收入的,应视为有效的行为,将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重复支付。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官方网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
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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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保网
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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