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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未满15年
我厂一女职工,46岁进入我厂,进入我厂之前都没有购买社保,现快满50周岁,当初入厂时有加入养老保险,计有4年6个月; 问题一、若我厂在她50周岁时要他退休,养老保险该怎么办?需要替她补足到15年吗?或者结算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 问题二、若该员工提出想再工作5年,是否必须坚持让她退休? ※据朋友告知:员工若买养老保险满15年,且到达退休年龄,让员工退休不需支付任何补偿金?但如果像上述状况,工厂要帮员工交足15年养老保险费?所以用高龄工人一定要先确认之前的养老保险年期,否则企业存在风险?
客服回复
:
养老保险缴费未累计未满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期限;具体请咨询当地劳动部门;现在职的用人单位,如自其入职之日起,已经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即无需为其补缴,因责任不在你方。劳动者可以向其前任单位追讨补缴。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未能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存在争议,但根据有利于劳动者原则,用人单位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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