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培训课程
内训专栏
培训动态
服务范围
专家团队
行业新闻
专家答疑
法规汇编
其他法规
客户介绍
联系我们
微信公众平台:劳动法HR之友
微信号:laolvtong
分享到:
客户登录
用户名:
密码:
注 册
取 消
服务范围
more
八、企业用工风险防控之制度体系构建与..
七、人力资源管理全方位合规审计、盘点
六、劳资问题、用工风险年度日常咨询
五、重大专项劳资事务咨询、辅导
四、劳资纠纷案件全程咨询指导
三、劳动法、劳动关系上门内训或视频直..
二、专家上门服务
一、劳资问题、劳动争议临时咨询
专家答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家答疑
加班时间的处理
钟老师,您好,我想请一下:我们公司因为生产任务紧张,经常需要员工每天上12小时的班,基于多劳多得的因素,员工自己也要求加班,但是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请问怎样规避这个风险?请赐教,非常感谢!
客服回复
:
足额支付加班费是必须的,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足额支付了劳动者加班费,劳动者应不会有太大的意见,当然,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同时,应当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利,至少保证每周休息1天。超强度加班容易引发工伤事故。建议提高作业效率,加派人手,控制加班。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官方网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
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平台
广东医保网
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广州医保管理网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友情链接:
巨腾网站建设
身份证查询网
首 页
本站介绍
本站动态
行业新闻
专家团队
服务范围
经典案例
法规查询
培训课程
下载专区
客户介绍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2017 by 劳律通法律顾问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ICP:
粤ICP备1104341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金颖路金颖大厦1703室
本网站由:
巨腾网络
提供长期技术支持
企业邮箱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1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