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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一個月進出廠各一次
鍾老師:一個員工在本公司做了7年,她在4月初提出辭職,並於4月底辦了離職手續,但是在5月8日她提出還想回來上班,公司也同意。現在我的問題是:雖然她有辦理離職手續,但是如果5月9日入職,在購買社保關系上顯示的是未停過,那她的工齡會不會累計計算?以上,謝謝回復!
 
客服回复: 如用人单位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已申请离职,且双方已经依法理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的,即双方劳动关系自此结束。至于后来的从新入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新入职的流程,重新为该员工办理入职手续。上述两个步骤应保留充分的书面材料证明离职、入职的程序清晰,清楚,双方权利义务的终结、起始时间点。至于社保问题,由于停保参保有时间差问题,可以解析清楚。因此,如将来发生纠纷,双方对于入职时间有争议的,用人单位就有证据证明其辞职再入职的事情经过。社保记录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工龄的连续性,但不是唯一证据。依法,该员工自行离职的,其工龄可不连续计算。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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