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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崗工資問題
我厂因客源减少而卖掉车辆,多出司机,司机薪资约2800元,依据合同可以调整到总务部门担任总务员,但总务员的薪资仅1900元, 问题一、我厂应以2800元或1900元计算工资? 问题二、若司机不愿接受,坚持要等公司有朝一日买车时继续当司机,我厂该如何处理?可解除劳动合同吗?或付基本工资让他待岗?
客服回复
:
问题一:调整岗位后的薪酬,双方应协商确定。法律无明确规定。问题二:司机不接受岗位调整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陈述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双方经协商,按待岗处理的,建议订立书面协议,待岗期间待遇可协商,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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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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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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