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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理赔
我单位为集团公司,09年时有一名员工在出差路上发生车祸(所在集团下的A公司,现已注销),当时伤残鉴定为9级,11年上半年关系转入B公司,现7月份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就09年的工伤事故本人可以要求B公司给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客服回复: 依法应由B公司支付工伤员工的工伤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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