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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的企业竞业限制补偿金发放标准
竞业限制补偿金给多少和员工在公司的就职时间长短有关系吗?比如入职3个月离职和入职1年后或入职2年后离职,给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可以有区别吗?
 
客服回复: 与工作年限无关。《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月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约定补偿费少于上述标准或者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计算。 第二十五条 竞业限制补偿费应当在员工离开企业后按月支付。用人单位未按月支付的,劳动者自用人单位违反约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尚未支付的经济补偿,并继续履行协议;劳动者未在三十日内要求一次性支付的,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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