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劳动法HR之友 微信号:laolvtong
分享到:
 
 
     
用户名:
密码:
 
  服务范围   more  
 
  专家答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家答疑  
 
公司实行销售末位淘汰制的风险
我司销售部门人员较多,之前对销售一直有业绩考核,有个别销售因家庭经济压力小,靠底薪混生活,做不出业绩。在当前经济环境不太好的情况下,公司被迫实行末位淘汰,请问:我们可以操作吗?应该怎样做才能规避风险呢?谢谢!
 
客服回复: 末位淘汰法律上应属于不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不胜任工作应先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然不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官方网站:
友情链接:
 
  首 页 本站介绍 本站动态 行业新闻 专家团队 服务范围 经典案例 法规查询 培训课程 下载专区 客户介绍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2017 by 劳律通法律顾问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ICP:粤ICP备1104341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金颖路金颖大厦1703室
本网站由: 巨腾网络 提供长期技术支持 企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