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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
员工2010.11.22入职,直至2012.3.28日解除劳动关系止,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他于2012.5.7仲裁,申请双倍工资。请问老师有何建议,一方面有什么办法可以不赔,企业需为此提供什么证据;2、如果赔,怎样赔才能最低;3、按照劳动法规定,实际应该怎样赔。我们老板坚持将官司打到底,我们部门很棘手,请钟老师回复,十分感谢您。
 
客服回复: 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无论任何原因,只要存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客观事实,即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双倍工资。贵方可以从时效方面考虑。建议调解为宜。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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