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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纪辞退的问题
您好,我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对员工奖惩中处分方法规定为“对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降薪、免职和解聘;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开除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问我们对违纪员工发出了警告后,其仍不改;我们又对其进行了降薪(扣当月工作津贴);第三次我们能按违纪辞退吗?三次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条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吗?”盼复,谢谢。
 
客服回复: 什么情况下属于?情节较轻?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贵司的规章制度错在重大的隐患,按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原则,这样的规定,按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处理。单位认为是严重的,特别严重,应承担举证责任。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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