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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工期三个月未录用,员工要求做到年底辞工可以吗?
您好,我单位新招聘一位员工,10月9号入职,试工期三个月,但试工期间发现能力不行,决定辞退,该员工要求做到2013年1月底,春节回老家就不回北京了,如同意,请问我们还需要和他签订用工合同吗?有什么风险吗?
 
客服回复: 如有证据证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建议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要徒增不必要的用工风险。如一定要继续用工,即会被认定试用期已过,到13年1月份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能要承担双倍赔偿金。另外,如不签订合同继续用工,即产生双倍工资风险。建议谨慎处理。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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