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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第三方劳务派遣的员工仲裁地问题
对于第三方劳务派遣的员工,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各位老师: 如果被派遣员工想起诉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是在工作驻地申请仲裁还是在公司所在地发起呢?(工作驻地在外省,公司所在地在广东省)是否能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客服回复: 劳动合同履行地可以管辖。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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