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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请问:因为在依法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付员工的金额是一样的(2008年后),那么是不是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越长越好?这样就可以延长员工的试用期时间?
 
客服回复: 试用期长短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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