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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补偿金/赔偿金
2008年2月1日,小王入职A公司,公司领导在《入职登记表》上批注试用期为3个月并口头告知小王,5月5日公司口头告知小王,因其表现一般,公司决定延长试用期3个月。8月4日,公司对小王作出转正考核评估,认为小王不胜任工作,便书面通知小王基于不胜任工作立即解雇。小王不服,申请仲裁。(公司一直未与小王签定劳动合同) 请问:小王至少可以得到A公司多少个月的补偿金/赔偿金 (请列表说明,并注明法律依据,谢!)
 
客服回复: 此案例钟老师之前已在公开课上说了好几遍,请找回公开课的笔记便可找到你所想要的答案。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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