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老师:您好!我司是餐饮服务企业,旗下有多家食堂承包项目,在实务操作中,一方面我们员工由于需配合对方开餐时间以及餐前准备工作;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公司成本控制的考虑,我们项目配置的人手一般都比较紧张,这样势必会产生很多的超时工作情况,针对此种情况,假如我们将部分工作内容独立于正常工作内容以外,采取内部承包的方式由员工完成,内部承包工作部门产生的时间不计入日常工时之中另行支付费用,这样是否可以转嫁由于超时引起加班费等一系列纠纷的风险。如果可行应当做好哪些方面的配套工作?不可行的话如何将超时工作引起的风险降低(公司不赞成支付过多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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