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回复:
1、劳动者行使行政投诉权(即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是申请司法救济(申请仲裁或诉讼),这是劳动者的个人权利,也是法律赋予其的基本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劳动监察部门行使的行政监察权,仲裁委是准裁判机关,两者处理不冲突。如劳动监察部门立案受理后发现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存在争议的,会告知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无需单位提出。
3.关于实体问题,由于你提供的信息有限,无法作出详细解答。只能回答,贵司有可能被认定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建议可携带相关资料上我公司咨询,以便我方作出详细分析及解答。————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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