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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续签问题
员工A首次签订合同为5年,之后因为个人原因,其女友在外地上学,毕业后不知道两人是否在那个城市居住,故向公司申请,之后的合同一年一签到今年6月底到期,这样以来,A已经签了两次合同了,那么第三次是否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还是仍然可以一年一签?
 
客服回复: 问题没有明确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日期是什么时候,一年一签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因此很难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以后,连续两次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后,待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仍同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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