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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属于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如果贵公司是广东地区的企业,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八条“……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实际支付的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支付的工资视为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比如广州2012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313元,如果贵公司所在地是广州,万一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到了劳动仲裁,仲裁庭在计算到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时候,就有可能认定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5313元。非广东省企业具体可查阅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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