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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因工伤死亡的供养亲属范围界定
你好,律师,我司一员工在下班后私自到河中游泳溺水死亡,是不认定工伤。且公司仅为其买工伤保险(未买养老保险)。我司按《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3个月工资,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6个月、一次性抚恤6个月金。 但是死者二十岁,父母不到五十岁,达不到供养直系亲属范围,请问我司用出这六个月补助费吗
 
客服回复: 就你陈述的问题答复如下:死者虽然二十岁,其父母不到五十岁,但其父母仍属于供养亲属范围;公司是否要承担六个月的补助费重要的是要看其父母是否已丧失劳动能力。公司可要求其父母提供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报告,以辩别是否丧失劳动能力,从而断定是否需要支付六个月的补助费。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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