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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里在职员工与外来人员发生伤害
问题描述: 受害者是我员工的家属,晚上来接老婆下班,在工厂里与在职另外一名员工发生打架,事由,应为这个家属有喝一点酒,然后嘴里还叼着香烟,这名员工就上前給予制止,结果发生口角,上升动刀子,这一切都在厂区里发生的,现在家属受伤住院,经过治疗没什么危险,砍人的员工被警局带走,请教现在企业有什么风险,下一步动作如何化解和规避,请各位老师指教!感谢!
 
客服回复: 要看该员工与家属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家属受伤,比如工厂门口是否有“抽烟禁止入内”的指示?员工是否维护工厂的生产利益?该员工是否履行职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的规定,如果该员工是在履行职务,工厂是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还要看案情经过。建议让员工与家属私了。————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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