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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50周歲的女工合同的解除
鐘律师,一个农村户口的女工,已经超过50周岁了,但是在2013年7月之前,因为一直可以帮其购买社保,所以續签了三年劳动合同,要到2015年12月份才到期。但是从今年7月份开始,政策规定不能再为超过50周岁的女工购买工伤及失业,所以企业决定提前解除合同,并未給予經濟補償。现在女工因為仲裁未受理直接起诉到法院了,告我们违法解除,要我們支付經濟賠償金,这样的情况员工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客服回复: 根据广东省法院相关指导意见,“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即双方不受劳动法调整--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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