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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员工
我公司一工伤员工伤残鉴定等级为九级,但是在受工伤时已经累计有四次记大过,按公司规定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但因为工伤未终结所以一直未处理,现在工伤终结了,公司想同他解除劳动合同,只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以吗?如果要支付经济补偿需要支付两倍吗?
 
客服回复: 如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其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不影响该员工享受的工伤待遇。--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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