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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哺乳期能否降薪
我是9月6日那期的学员。关于三期内的女职工降薪的问题,记得钟老师的观点是,做好提前约定,调岗后可以降。 但无论是1988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还是2012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都类似的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期降低其工资”的规定。 请指教。
客服回复
:
上述的规定是“不得因”怀孕、生育、哺乳期而降低其工资。而提前约定调岗调薪是指用人单位与女职工明确约定,当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即指女职工怀孕不再适合原岗位工作的),即女职工的岗位调整为其它某个具体的岗位,而调整后的具体岗位薪酬具体是多少,亦予以明确约定。即该情形下,双方属于执行劳动合同约定,而不是变更劳动合同,只不过是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就将该情况明确预知并约定如何执行。————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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