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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结算问题
钟老师:您好!请问公司与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是公司提出,属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因是“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他的工资结算支付是否按公司正常发薪日结算支付就可以?还是要当天就结算支付给他。。如他的解除劳动协议的时间是本月1日,我司发薪日是本月13日,能否在13日正常发薪日结算支付,这样财务计算会方便些,就不用为单个员工走一次流程。还是说一定要立即结算。谢谢!
 
客服回复: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当天发放工资的。其次,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处理,建议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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