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之前我咨询过一个关于计件单价调整的问题,非常感谢客服的认真回复。在回复中您提到一条2、计件工资下调视为降低其劳动者劳动报酬,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双方协商一致。我想请教一下,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该如何处理?我们跟计件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只提到了计件单价按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制定的定额为准。
您好,我们是一家生产型企业,当初计件单价定的太高了,公司想适度下调,不知道法律上对此是否有相关的规定?按目前的计件单价一线员工平均工资能拿到四千到五千之间。
客服回复: 1、但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和《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2、计件工资下调视为降低其劳动者劳动报酬,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如需转载,请注明转载自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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