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回复:
一、贵公司可要求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是属于约定义务,具体视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规章制度的规定,例如约定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当月劳动报酬在办理完毕交接手续予以发放;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如劳动者未提前30日通知企业即自行离职的情况,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其行为造成损失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员工追讨。
综上所述,建议贵公司向该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应按照规定回公司办理交接工作和离职手续,公司有权保留追究由员工离职造成的损失。————如需转载,请注明转载自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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