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回复: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计算医疗期。医疗期内,公司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医疗期限届满,劳动者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可以提前1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你所述,贵司该劳动者实际是恶意请假,建议贵司书面通知其上班,如需要延长医疗期的,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者仍然未回复,未上班,亦未提供相关证明,即用人单位可按旷工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为止。————如需转载,请注明转载自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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