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回复:
一、如在其医疗期内,按照医疗期相关待遇处理,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二、如在医疗期外,在劳动者对于劳动能力鉴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这段时间,用人单位可以先按照事假予以批准,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再根据结果处理,如评定有医疗期则按照医疗期相关待遇补发,如未评定医疗期则按事假处理,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予计算劳动报酬。
三、按照法律规定,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是有义务回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书面通知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需转载,请注明转载自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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