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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须负责?
钟老师:您好。 我司有两名员工在外吃饭时,一人饮醉,另一人送其回宿舍,在宿舍时饮醉那名员工不知为什么踢了另一人,倒置其受伤,住院两天治疗,花费几仟元,已由饮醉那边员工支付。受伤的员工出院后因身体不适为由连续请了一个月的假,期间他说要继续治疗向打他的那名员工要钱无果,现找到公司,说公司要负责赔偿。请问您这种状况下公司该如何处理?是否须要承担责任?如果要赔偿依据哪些法律法规? 谢谢。
 
客服回复:   员工给他人造成损害后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关键点在于员工造成他人损害是否是“因执行工作任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的规定,如果该员工的侵害行为与工作无关,即使在用人单位的地区,用人单位也无需承担侵权责任,该责任应由侵权人承担。   但,由于受伤员工属于非因工受伤,故在规定医疗期内,可享受非因工受伤的医疗期待遇,用人单位应对支付病假工资。————如需转载,请注明转载自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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