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回复:
1、考核制度、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应向劳动者公示及告知。你所说的OA上发过通知,如果劳动者承认即无问题,如果不确认,即用人单位应有其他证据予以证明。否则,但单OA的通知证明力低下。
2、如有证据证明该两老员工不胜任工作,又不服从调动的,用人单位应收集相应的证据。如前述的考核的证明,劳动者拒绝调动的证据,单位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收集,如谈话笔录、书面通知等,尽量多收集客观资料,如该员工在单位的多次通知下仍然拒绝正常合理的调岗的,即构成违纪违规,按贵司相关规定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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