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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辞退员工后不给员工办理失业保险金的法律后果咨询
钟律师:您好,目前,我司有一种不良风气,具体如下: 员工本人想离职,但其为了领取失业金,故意不办理任何离职手续,直接旷工,然后等着公司以其旷工数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将其辞退(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为:非本人意愿离职的,也就是公司的辞退的)。现在我司的的员工离职基本都采取这种方式。 员工的这种不按正常流程办理离职手续而以旷工让公司辞退的行为,给我司的员工离职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麻烦,而且对在职员工的管理也非常不利。针对此事, 1、有什么合法有效解决方法吗? 2、仅针对这种员工旷工公司解除的,如果我司不配合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对公司会有什么不利的法律后果? 以上,请给予专业指导,多谢,盼回。
 
客服回复: 1、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鉴于员工此行为属于故意为之,建议贵司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由劳动部门严格审核此类员工的申领待遇条件。 2、如用人单位应办而不办导致失业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金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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