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终奖制度三大陷阱:不给离职者发违法
作者: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01-17 19:16:00
陷阱二:发放时已经离职的员工无权享有年终奖。
分析:钟永棣认为,基于年终奖的含义,对于已经离职的劳动者,企业不支付年终奖是违法侵权的,因为劳动者在过去一年均付出了劳动与贡献,除非其工作绩效不达标;“离职者不予发放年终奖”明显是违法的。
我是建行**省分行本部机关的职员,参加工作十年,是建行的正式员工,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10年11月底从建行辞职到外地工作。建行**省分行这两天准备发放年终奖,我问了人力部门说是按照现在在职的人头拨到业务部门的,因为我离职了所以没有我的,请问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的渠道去争取自己的利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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