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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是否享受医疗期待遇
钟律师: 您好,试用期员工患病受医疗期保护吗?公司可以与试用期内患病员工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吗? 以上,请给予专业指导意见,谢谢。
 
客服回复: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依法享受医疗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员工患病的医疗期是根据其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所确定,由此,并没有排除试用期内的员工。 劳动者入职后,试用期内患病的,依法享受医疗期,受特殊保护,但又无法完成相关工作导致构成“不符合录用条件”,此情形下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存在较大争议。参照地方性规定(如江苏省),“劳动者试用期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建议贵司可参照此做法,劳动者确实在入职后患病(入职前已经患病但隐瞒的即构成欺诈,可无偿解雇),享受医疗期待遇,医疗期终结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双方最好以书面方式约定,以免将来产生更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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