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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旷工辞退处理的问题
钟律师,您好!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提出休婚假,在未能提供结婚证且休假审批未完成的情况下仍然擅自休假3天,根据公司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规定,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连续旷工3天,属于严重违纪,公司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前提1:公司的考勤制度已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且已经告知员工(有员工在新制度宣讲培训的签到记录);前提2:我公司使用的是打卡考勤,但考勤记录还没有给员工确认。目前遇到的问题是,此种情况下我公司能否根据制度规定解除该员工劳动合同?如何操作才能规避法律风险?谢谢!
 
客服回复: 婚假是劳动法律法规给予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同时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由于该名员工的请假理由是结婚,贵司辞退该员工需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程序上,根据你所述,考勤制度已经过民主程序,且向劳动者公示及告知的,可以作为用工管理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事实上,贵司需要举证证明该劳动者存在旷工的事实,考勤记录未经劳动者确认的一般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即贵司上仅仅以考勤记录证明其旷工依据不足。鉴于此,建议贵司先找该员工谈话沟通,引导该劳动者确认缺勤三天。另外,单位可在员工缺勤的1-2天时间内是否有向该员工发出通知限期出示结婚证,办理婚假手续的通知,并明确不提交构成旷工的后果,如有此操作,亦可以作为证明旷工的证据之一。最后,如劳动者旷工连续三天的,贵司才能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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