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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过解除劳动合同
钟老师,您好!我们工厂有一名工作11年的老员,去年7月份因工负伤,经鉴定为10级伤残,但从去年7月份至今她一直申请工伤复发休息不上班,到11月3日,医院开的休息期满,公司现在想要与她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需要支付哪些费用?还有她要求公司给她前面她在非社保指定医院看的医疗费、车费,请问这个我们公司要付吗?
 
客服回复: 工伤一次性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支付标准由贵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医疗费、车费等根据实际发生报销,你所说的非社保指定医院发生的费用,如双方存在分歧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仲裁。经济补偿金问题:如合同期限届满的,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劳动合同未满,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又无法定解除理由的即构成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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