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劳动法HR之友 微信号:laolvtong
分享到:
 
 
     
用户名:
密码:
 
  服务范围   more  
 
  专家答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家答疑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目前所签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尚未到期。我们想在给予法定的经济补偿的前提下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是应该用书面的形式协商,还是口头协商更好。以书面形式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是否会被员工以此为由告我们违法解除。
 
客服回复: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解除应当以书面形式确定。如用人单位在未协商一致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单位违法解除,要求支付双倍赔偿金。
 
 
   
官方网站:
友情链接:
 
  首 页 本站介绍 本站动态 行业新闻 专家团队 服务范围 经典案例 法规查询 培训课程 下载专区 客户介绍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2017 by 劳律通法律顾问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ICP:粤ICP备1104341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金颖路金颖大厦1703室
本网站由: 巨腾网络 提供长期技术支持 企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