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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问题
您好!我们公司有名老员工,至今已经工作20年了,现因个人原因打算辞职不干了,但又想领取失业金,但本人辞职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她已经与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该怎么操作才能让她领到失业金,公司这边也不用承担风险??
 
客服回复: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并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能申领失业救济。如果贵司想帮助这名员工领取失业金的,只能是基于用人单位解雇该劳动者,但如此一来,贵司将有可能被该员工追讨经济补偿金的风险,同时,贵司亦涉嫌协助该名员工骗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建议贵司还是合法合规操作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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